申请人本人须提供材料:
1、[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](1份)
2、4.5cm*3.5cm 彩色白底免冠近照(1 张)
3、有效护照及首页复印件(1 份)
4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1 份)
5、在职证明书原件(需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具体职务及入职时间)
6、身份证(正反面)及户口簿(所有内容页)复印件(1份)
7、有效居住证复印件(1 份)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)及居住证的有效证明(可在微信上关注“深圳公安“查询并截图打印)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,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或派出所盖章的居住证明
8、亲属关系名单表
日本邀请方提供材料(无需盖章,打印件即可)
1、身元保证书
2、招聘理由书
3、滞在予定表
4、以下资料中的其中一项
a)「現在事項全部証明書」(发行日起3 个月内有效)
b)《会社四季报》(最新版)中该公司简介的复印件
c)《会社·团体概要说明书》
d) 邀请机构的简介或者手册资料
注意事项:
1、请申请人需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(暂住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)
2、原件护照由持有人亲笔签名(尾页)
3、所有材料(除护照外)的有效期为三个月
4、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签证结果由日领馆决定(日领馆有权拒签材料产全的申请)